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莱士”)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关于“蛋白C”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XSL260089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申请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蛋白C 受理号:CXSL2600893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规格:500IU/瓶,每瓶含人蛋白C500IU,复溶后体积为5ml 药品注册类型:治疗用生物制品3.2类 受理日期:2026年8年21日 申请人: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通知书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物其他相关情况 本品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蛋白C是人体内重要的维生素K依赖性抗凝血因子,为内源性抗凝系统的重要成分;蛋白C缺乏可导致血液高凝状态,易发生血栓栓塞。 本品用于先天性蛋白C缺乏症患者的治疗,包括急性血栓治疗和血栓形成预防。遗传性蛋白C缺乏症属罕见遗传性疾病,本品为国内Ⅱ类新药,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目前国内尚无同类人蛋白C制剂获批上市。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广西莱士蛋白C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续该产品将在顺利完成临床试验后进行上市许可申请,并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上市。作为国内首创的罕见病治疗血液制品,本品若能成功获批上市,可提升公司血浆综合利用率、丰富公司生产线,优化产品布局,提升公司在血浆衍生及高附加值产品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将督促广西莱士持续关注国家药监局的审评情况,根据审评进度,按照相关新药临床研究的技术要求准备临床研究的开展。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的申请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的申请与开展、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广西莱士的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