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4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至2026年8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A座81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周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8人,代表股份1,118,993,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6人,代表股份112,761,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1.01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70,784股 1.02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575,059股 1.03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27,662股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4,000,458股 1.05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46,77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917,781股 1.02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22,056股 1.03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74,659股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247,455股 1.05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93,769股 表决结果:周舟先生、郭生先生、徐永明先生、张旭先生、吴荣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68,043股 2.02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852,931股 2.03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36,7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915,040股 2.02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099,928股 2.03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83,724股 表决结果:哈刚先生、吴凤君先生、李佳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96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3%;反对3,17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弃权844,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1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45%;反对3,17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2%;弃权844,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 4.《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47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6%;反对10,42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7%;弃权1,093,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21,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12%;反对10,42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1%;弃权1,093,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7%。 4.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47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9%;反对10,40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9%;弃权1,109,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2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29%;反对10,40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5%;弃权1,109,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6%。 4.03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61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2%;反对10,44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1%;弃权936,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862,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18%;反对10,44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5%;弃权936,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6%。 4.04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434,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71%;反对10,702,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5%;弃权8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68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43%;反对10,702,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88%;弃权8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指派赵银伟、周童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出具了《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等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4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郭生、董事徐永明、职工董事桑会庆、独立董事哈刚、独立董事吴凤君、独立董事李佳宁现场参会,董事周舟、董事吴荣斌、董事张旭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周舟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周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徐永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秦琴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盖立亚女士、刘洪强先生、赵旭靖先生、陈红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玉萍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天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学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4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审机构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周舟先生(董事长)、郭生先生、徐永明先生、张旭先生、桑会庆先生(职工董事)、吴荣斌先生。 (2)独立董事:哈刚先生、吴凤君先生、李佳宁女士。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3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附件2。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 舟 委 员:郭 生 徐永明 张旭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佳宁 委 员:吴凤君哈 刚 郭 生 张 旭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凤君 委 员:哈 刚 李佳宁郭 生徐永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哈 刚 委 员:吴凤君李佳宁郭 生徐永明 其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徐永明先生 2.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秦琴女士 3.副总经理:盖立亚女士、刘洪强先生、赵旭靖先生、陈红海先生 4.总法律顾问:秦玉萍女士 5.董事会秘书:张天右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林晓琳女士 7.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刘学波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3。其中总经理徐永明先生简历同附件1。 董事会秘书张天右、证券事务代表林晓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25190865 电子信箱:smtcl410@gt.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3.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4.第十一届董事会证代及内审机构负责人简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周舟先生: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战略部总经理、科技创新部总经理、机床工程研究院党委书记,曾挂职担任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总工程师,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舟先生目前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及其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均有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周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郭生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钣金事业部总经理,沈阳中捷镗铣床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通用技术齐齐哈尔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郭生先生目前在控股股东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有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郭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徐永明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菲迪亚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总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徐永明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徐永明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张旭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大连机床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旭先生目前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及其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大连机床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均有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张旭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桑会庆先生: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立加装配车间班组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立加装配分厂班组长、职工董事。 桑会庆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桑会庆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吴荣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中船投资公司首席投资总监、北京誉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全球服务贸易联盟数字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荣斌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吴荣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哈刚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辽宁中医药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哈刚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哈刚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吴凤君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创方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凤君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吴凤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李佳宁女士: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后,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佳宁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李佳宁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3 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秦琴女士: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部长,行业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秦琴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秦琴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盖立亚女士: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T5产品线制造经理,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优装备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盖立亚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盖立亚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刘洪强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博士在读,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院长,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副院长(院中层正职级)、纪委书记,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党委书记、院长。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洪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刘洪强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赵旭靖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捷友谊厂总经理、党委书记,沈阳飞翔航空数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五轴装配分厂厂长、党委书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旭靖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赵旭靖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陈红海先生: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希斯机床(沈阳)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沈阳机床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沈阳机床车床装配分厂厂长、党委书记,沈阳第一机床厂党委书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珠宝行业事业部总经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红海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陈红海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秦玉萍女士:秦玉萍女士: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和法律部部长,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秦玉萍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秦玉萍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张天右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轴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张天右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张天右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4 第十一届董事会 证代及内审机构负责人简历 1.林晓琳女士: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上市业务室室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林晓琳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刘学波女士: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和资本部部长。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风控法律部部长。 刘学波女士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