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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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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华富匠心明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港股指数、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港股通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0%、5%与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恒生指数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恒生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指数包括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10%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于与物联世界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精选个股,分享其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10%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0%、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与智慧城市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分享其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力求获取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华富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现金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0-3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的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3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华富恒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现金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的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反映境内人民币相应期限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现金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的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反映境内人民币相应期限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现金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的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反映境内人民币相应期限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华富恒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现金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的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1-5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反映境内人民币相应期限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华富淳信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3%+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2%+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72%+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境内权益指数、境外权益指数、债券指数、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价格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境内权益资产、境外权益资产、债券资产、商品类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5%、5%、72%、3%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权益类基金精选优质标的,股票方面挖掘具备核心竞争力、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且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的优质企业投资机会。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和恒生指数分别作为境内权益资产和境外权益资产的基准要素。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内权益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恒生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指数包括市值最?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权益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债券基金精选具有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和完善投研治理水平的固定收益投研团队所管理的产品。债券方面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优选商品基金进行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本基金选取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作为商品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的价格,适合作为本基金商品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5)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可转换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普通债券资产、可转换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85%、10%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华富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恒生指数收益率×4%+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港股指数、债券指数、可转换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普通债券资产、可转换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0%、80%、5%与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与4%。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贯彻长期投资、策略为先、精选个股的管理方式,合理制定当期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和恒生指数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恒生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指数包括市值最?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华富安业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益率×3%+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港股指数、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0%、85%与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7%与3%。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贯彻长期投资、策略为先、精选个股的管理方式,合理制定当期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A500指数和恒生指数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恒生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指数包括市值最?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华富安颐九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2%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9%+恒生指数收益率×3%+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港股指数、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2%、83%与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与3%。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贯彻长期投资、策略为先、精选个股的管理方式,合理制定当期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A500指数和恒生指数分别作为A股股票和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恒生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指数包括市值最?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五、华富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2%+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78%+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债券指数、可转换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普通债券资产、可转换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2%、78%、5%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贯彻长期投资、策略为先、精选个股的管理方式,合理制定当期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六、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情况
  原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7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
  本基金基准调整主要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A股指数、债券指数、可转换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本基金对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普通债券资产、可转换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15%、70%、10%与5%。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贯彻长期投资、策略为先、精选个股的管理方式,合理制定当期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A5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
  中证A500指数从各行业选取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5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各行业最具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4)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3、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准确表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并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风格,对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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