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8月24日起,对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C,基金代码:028729),投资者持有的原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A,基金代码:001470)。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自2026年8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后续相关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2、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对于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如未来基金管理人设立基金销售子公司,其可参照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子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对于确认为基金财产支付的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其中,持续持有期限为自该笔份额申购、转入确认日(含)起,至赎回、转出确认日(不含)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日下一日(不含)的期间。 3、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更新。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如需选择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调整销售费用的情况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8月24日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费用进行调整,并对基金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申购费率的调整 自2026年8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相关费用。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 (2)赎回费率的调整 自2026年8月24日起,对申请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的修订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公布的《〈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其他事项 1、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调整销售费用事项,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系基于法律法规的变动作出的修改。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网址:www.rt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进而从管理层、盈利能力、增长持续性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挑选出优质公司股票,再以PEG为核心指标进行定量筛选,精选成长性优良的公司,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后动态构建组合,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首先进行公司治理评价,甄别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进而从价值属性、盈利模式、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再通过财务分析考察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分享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投资机会,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的投资强调以行业为导向进行个股选择,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行业及其上市公司股票,把握由市场需求、技术进步、国家政策、行业整合等因素带来的行业性投资机会。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融通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8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2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融通价值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优质证券进行中长期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指数代码:000171),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香港100指数(指数代码:H11100)从香港市场选取最大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香港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指数代码:930930)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70%,股票资产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仍设置为2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融通多元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高股息精选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再结合估值、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等定量指标,精选具有高盈利能力、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择高安全边际的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融通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Hang Seng Index)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纳斯达克100指数(NASDAQ 100 Index)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精选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核心价值的公司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恒生指数(Hang Seng Index)(指数代码:HSI)是香港最早的股票市场指数之一,作为香港蓝筹股指数,恒生指数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纳斯达克100指数(NASDAQ 100 Index)(指数代码:NDX)包含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且市值最大的100家美国国内外非金融企业,更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85%,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5%。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融通鑫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采用逆向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价值低估及阶段性错误定价的个股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香港100指数(指数代码:H11100)从香港市场选取最大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香港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指数代码:930930)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70%,股票资产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仍设置为2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采用逆向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价值低估及阶段性错误定价的个股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70%,股票资产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仍设置为2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10%。 十二、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预期本基金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223)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三、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彭博巴克莱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Barclays Asia Ex-Japan USD Credit China)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彭博中国美元信用精选投资级1-5年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China USD Credit Liquid IG Select 1-5 Year Unh USD)收益率×90%+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中国概念的债券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彭博巴克莱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Barclays Asia Ex-Japan USD Credit China)(指数代码:I29380US Index(彭博终端))涵盖了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所发行的大多数债券,根据市场情况每月重估调整,充分反映了海外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特征。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彭博中国美元信用精选投资级1-5年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China USD Credit Liquid IG Select 1-5 Year Unh USD)(指数代码:I37028US Index(彭博终端))精选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发行的高流动性、剩余期限在1-5年之间的投资级债券,根据市场情况每月重估调整,具有较好的参考性、客观性、实用性和透明度,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此外,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新增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14103)的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1年以内(不包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国债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内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中的境外债券与境内债券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0%与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四、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本基金投资范围包含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同时实际资产配置中会根据需要参与股票的投资。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适量投资权益类资产力争获取增强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90%,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五、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公布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无法反映债券市场的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203)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六、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同时本基金积极参与可转换债券等附权债券的投资,运用其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增强基金组合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适应性。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补充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之一。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指数代码:000832)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权重分别设置为80%和2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七、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二)新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范围内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并结合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 /399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选取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沪深市场不同市值规模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8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为20%。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