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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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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3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879,161.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147,754.3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788,224.43元,公司总股本为753,883,706.00股。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对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3,883,7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188,858.7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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