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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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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6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金浦钛业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26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2500万流动资金贷款和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为上述承兑汇票的60%及银行贷款合计提供最高4,44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至2027年10月31日,并已与交通银行完成了《保证合同》的签署。
  本次担保在可用担保额度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3、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邰保安
  5、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6、经营范围: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从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环东新材料持有金浦英萨50%的股权。公司与金浦英萨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金浦英萨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10、金浦英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
  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3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756.16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05%。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6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金浦钛业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26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授信99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徐州钛白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物担保,并于近日分别与农商银行完成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签署。
  本次担保在可用担保额度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构图如下:
  ■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下同)。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款所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
  4.2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4.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4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5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第五条 本保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不因债务人违约、保证人与债权人、其他各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或从事任何经济活动而影响本合同效力。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二)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下同)。
  第三条 抵押物
  3.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机器设备(详见编号05005202608172201的《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2 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捌万伍仟壹佰叁拾陆元整(小写):3585136.00元,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3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756.16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05%。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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