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8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14,4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61.9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61.3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49,099,932.68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