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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36 公司简称:智明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3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78,99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9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8,399,976.8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000,094.4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399,882.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7日出具“XYZH/2025BJAG1B0440号”的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共计95.2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7,389.61万元,其中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739.2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650.3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245.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差异所致; 2、公司使用补流账户1001300001332728管理暂时补流资金,截止2026年6月30日,临时补流资金还有0.15万元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5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成都银行金河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669,455.00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0,000.00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1-6月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出现问题。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3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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