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04,691,08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56,148.2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1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相关举措,现将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创新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新质生产力 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积极应对,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投入,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6年上半年,公司产品销量、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实现了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品销量为6.66万吨,同比增长9.66%。 在3C消费电子领域:据鑫椤资讯数据,2026年上半年国内钴酸锂产量为4.58万吨,同比减少13.9%。随着终端AI手机、折叠屏手机、轻薄笔电、无人机等终端产品的快速发展,市场对电池高能量密度、轻量化、快充性能的要求持续提高,推动钴酸锂产品结构进一步向高电压、高容量等高端方向升级,高端钴酸锂市场需求展现出较强韧性,4.5V及以上高电压产品占比持续提升,2026年上半年国内4.5V及以上高电压钴酸锂产量占比达到42%,较2025年上升5%。作为全球钴酸锂龙头企业,公司凭借在高电压钴酸锂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深耕多年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积极把握高端需求增长和产品结构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实现了钴酸锂产品销量的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钴酸锂销量2.92万吨(其中4.5V及以上高电压产品占比达66.42%),同比增长1.46%,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行业龙头地位持续巩固。 在动力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乘联分会的数据,2026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43.8万辆和74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7%和7.3%。依托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品质管控和客户协同优势,公司持续夯实高功率三元材料龙头地位和高电压三元材料技术领先地位,加快推进高安全性高镍材料的开发,积极拓展三元材料在低空经济、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的应用,并协同客户开展产品迭代及应用开发。同时,公司致力于发挥水热法磷酸铁锂在产品性能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含三元材料、磷酸铁锂及其他)实现销量3.73万吨,同比增长17.08%。 在氢能材料方面,公司的贮氢合金材料广泛应用于国际知名车企混动车型和民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氢能材料销量1,838.70吨,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其中,固态储氢销量同比增长32.38%,产品主要应用于氢能两轮车及氢储能示范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深度绑定的核心客户资源与高技术壁垒的高端产品矩阵,推动主营业务实现营收规模、盈利能力同步增长。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88亿元,同比增长91.09%;实现利润总额5.72亿元,同比增长55.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亿元,同比增长46.62%。 二、锐意创新,引领未来,构筑新能源电池材料科技革命基石 公司把研发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持续研究优化产品路线和技术路线,自2002年开始介入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以来,公司陆续投入重金,建立了贮氢合金粉、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等生产线,现已成为国内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是国内第一家出口日本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的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3C数码、车载动力、储能等领域。公司钴酸锂产品已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龙头地位;三元材料产品位于行业前列,贮氢合金粉稳居行业龙头地位并同步拓展固态储氢领域,铸就了卓越的厦钨新能源材料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达3.42亿元。 传统材料方面:(1)钴酸锂方面,4.53V高电压钴酸锂产品量产规模快速提升的同时,报告期内主要围绕4.55V及4.58V两代钴酸锂新产品进行开发,针对4.6+V进行前沿预研,产品综合性能和市场份额在全球保持持续领先;(2)高电压三元材料报告期内深耕4.4V-4.45V电压平台,通过降本与性能优化确立市场领先优势;同步突破4.45V+超高电压体系,逐步解决高压下产气与循环衰减痛点,完成多款高容量、高动力学、长循环新产品开发,持续保持高电压三元材料赛道领先优势;(3)高镍三元材料与国际企业合作不断深化,重点围绕无人机、高端电动车、电动工具、机器人领域开发多款三元材料,项目进展顺利;(4)磷酸铁锂方面,报告期内持续推进功率型LFP、低温型LFP、快充型LMFP技术迭代,重点新型号产品已完成迭代定型。同步展开新技术和新设备验证,持续构建水热法技术优势;(5)镍氢电池用储氢合金型号实现品类全覆盖,固态储氢逐步升级迭代,实现易活化、高储量,同时拓展了多个氢能应用项目。 前沿材料方面:(1)NL全新结构正极材料领域,公司重点推进相关材料在3C消费领域中的应用。其中,高性能方向材料在高电压体系完成客户定型,进入稳定性验证阶段;高性价比方向材料在压密、克容量、成本等多维度实现性能突破,完成设计定型;(2)固态电池领域,公司专注于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和固态电解质关键材料的研发和储备,助力全固态电池的产业化。正极材料方面,公司和头部企业紧密合作中,其中高容量固态正极材料实现稳定批量供货,多款新型号正极材料也逐步通过大客户小试认证;固态电解质关键材料方面,高纯度硫化锂材料进入试生产阶段,已实现连续化制备且品质稳定,通过多家行业头部客户评测验证,并参与《EV级硫化锂》产品标准编制;(3)正极补锂材料领域,经过多年潜心研发,公司补锂材料体系已实现多款产品涵盖各类电芯产品需求,产品定型并逐步起量,可满足3C消费、动力、储能及前沿领域等场景的商业化应用;(4)钠电正极材料领域,公司针对储能领域高安全、长循环、低成本需求,对聚阴离子体系引入新型掺杂包覆技术,显著改善材料性能,持续保持技术投入与产品储备。 三、绿色引领,零碳愿景,缔造新能源电池材料可持续发展典范 公司坚持“承接企业使命,倡导绿色低碳”的理念,通过运用国际先进设备,引入国际先进制造管理体系,不断迭代升级产线工艺,稳步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打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产模式,公司及下属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均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其中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连续3年实现厂区运营碳中和,并已通过ISO14068碳中和认证。为巩固和提高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创新,连续攻克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大力开展节能减碳项目且年度清洁能源使用占比高于80%;公司继参与“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产品等碳技术指南”编制后又参与行业“锂离子电池再生材料碳足迹”“电池护照”等团标编制;公司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开创供应商绿色低碳审核机制,依照供应商绿色低碳能力进行评分评级,致力于实现产业链的整体低碳发展。 四、持续分红,共筑稳健,实现投资者回报与企业发展双赢之道 厦钨新能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公众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依托平稳的经营情况、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对长期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厦钨新能坚持稳健融资与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发布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6年6月26日完成2025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工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1,056,148.20元(含税)。 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拟定了具体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51,056,148.20元(含税)。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14亿元,最近三年分红比例均超过30%,为股东提供了持续的良好回报。 五、规范运作,治理升级,筑牢法治基石与投资者信赖之桥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两会一层”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从机制上保障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两会工作有效推进,两会制衡机制有效运作,组织及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六、披露卓越,建章立制,铸就投资者权益之盾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公司的信息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A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多种不同沟通渠道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交流,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联络,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业绩说明会:(1)联合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共同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继续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评估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9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 1 日起施行。 2026 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5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园路78号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杨金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 (九)《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结合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根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贯彻落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内容,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现结合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根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关于选举及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结合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21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35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8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16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7%,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05元/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42.35元,因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42.05元。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3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原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修订如下: (一)对“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原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8人,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01%,主要为未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人员。鉴于公司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首发员工战略配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3人,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7.88%,主要为未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人员。鉴于公司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首发员工战略配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原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修订如下: (一)对“二、拟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21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8%,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16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4,691,083股的0.57%,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授予权益。 (二)对“三、激励对象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二)激励对象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8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个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后续因监管规定对各层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时,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低授予数量等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需调低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或调减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3人,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原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除因岗位变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王亚娟外,不包括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亚娟,并包含个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激励对象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后续因监管规定对各层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时,公司将视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低授予数量或延长解锁期等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需调低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或调减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对“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一、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3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2.3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0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2.0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原为每股42.35元,因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除权除息调整为每股42.05元。 …… 五、对“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修订如下: (一)对“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二)对“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备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的对应考核等次为“合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对应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D及以下的对应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六、对“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修订如下: 修订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910,218股,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68.40元/股),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7,581.12万元(授予时正式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期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218股,则公司2026年-203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修订后: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870,716股,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假设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48.35元/股),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1,808.55万元(授予时正式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期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于2026年9月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0,716股,则公司2026年-203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其他修订说明 结合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已同步作出修订并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97,929,522.67元(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1,169,347.29元(未经审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04,691,08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51,056,148.2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5%。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及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全体委员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均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后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钟炳贤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需要,钟炳贤先生申请辞去所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钟炳贤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钟炳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运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小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炳贤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钟炳贤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公司董事会对钟炳贤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小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及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运转,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许火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小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若陈小林先生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对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董事许火耀先生不再担任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陈小林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自陈小林先生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三)本次选举及调整正式生效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不涉及本次调整,委员仍为:杨金洪(召集人)、谢小彤、姜龙、黄令、徐爱东。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 陈小林先生简历: 陈小林,男,199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信息化经理,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陈小林先生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978,4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85,178,192.37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61,000,000.00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579,545,932.88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2,444,632,259.49元。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55,407,299.33元,2026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29,770,893.04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公司于2026年6月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工作,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46,150.7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由公司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901012800175769)、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24782765748)、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470100100385968)、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7001040033570)。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0129202201165)、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11010000375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于2026年6月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工作,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46,150.7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后续由公司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3,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0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当期综合贷款利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附表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共同实施,公司负责项目基建工程投入,璟鹭新能源负责项目设备(包括安装)、流动资金投入及后续运营实施; 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 公司代码:688778 公司简称:厦钨新能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