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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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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以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转增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公司股票自上市起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26.8元/股,依据股东承诺延长股份限售期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14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8月24日(周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73,000,000股,并于2023年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19,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9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9,237,698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2,762,302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762,30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16,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92,000,000股变更为408,800,000股。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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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股东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全部14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同时,因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6.80元/股的发行价,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的承诺履行条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14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8,800,000股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2,111,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8%;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06,68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0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部分股份对应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转增股份,共计30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2,430,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该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即将届满,并于2026年8月24日(周一)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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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周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6,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4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各股东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限售股份数量(含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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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2:根据相关规则及其承诺,公司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李诗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股东任海军先生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股东徐荣华先生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股东王文军先生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股东杨燕明先生任公司董事;股东唐宏亮先生任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张蓉女士曾任公司董事,于2026年6月23日离世,其所持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注3: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真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杨燕明、张蓉、唐宏亮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李诗华、任海军、徐荣华、王文军、郑宏、蔡燕、上海胜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砾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一致行动书》。
  注4:李诗华、任海军、徐荣华、王文军分别通过上海胜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砾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注5:上述股东除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及其转增股票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诗华于2024年度累计增持公司股票620,247股;
  (2)公司董事杨燕明于2026年度增持公司股票117,800股;
  (3)公司股东郑宏、蔡燕于2026年度分别增持公司股票65,100股、8,100股,郑宏、蔡燕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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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系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6年7月31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真兰仪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中国结算登记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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