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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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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8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贵州威顿晶磷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顿晶磷”)1.1527%股权(对应76.4601万股)转让给六安晶汇创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汇创芯”)。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转让金额为2,000万元。
  本次转让威顿晶磷的部分股份,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根据协议在满足先决条件、交易对手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完成交易对价支付、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并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方为完成,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及盈利能力,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威顿晶磷1.1527%股权(对应76.4601万股)转让给六安晶汇创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转让金额为2,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发生后,同一标的连续12个月的累计交易对净利润的影响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根据协议在满足先决条件、交易对手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完成交易对价支付、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并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方为完成。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
  晶汇创芯主要有限合伙人均为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晶汇创芯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晶汇创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晶汇创芯资产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股权,交易标的为公司参股公司贵州威顿晶磷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527%股权(对应76.4601万股)。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威顿晶磷成立于2006年3月,公司于2020年12月以人民币6,426万元受让其35.7%股份,合计1,785万股,转让方为北京威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威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贵州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11月,公司向厦门联和三期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纪源皓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纪源皓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名投资人转让威顿晶磷合计669.0255万股股份,占威顿晶磷股份总额的10.0865%,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2023-107)。
  2023年12月,公司向共青城宇微丰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威顿晶磷133.8051万股股份,占威顿晶磷股份总额的2.0173%,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继续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2023-112)。上述转让事项于2023年12月交割完成,详见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2023-120)。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宁波韦豪镇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韦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威顿晶磷76.4601万股股份转让给宁波韦豪,转让金额2,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该笔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威顿晶磷905.7093万股,占威顿晶磷股份总额的13.6548%。
  2026年7月,公司分别向泉州立丰芯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合远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宇微晟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威顿晶磷158.6544万股、76.4601万股、229.3797万股股份,转让金额分别为4,150万元、2,000万元、6,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与同一标的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上述三笔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威顿晶磷441.2151万股,占威顿晶磷股份总额的6.6519%。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①威顿晶磷为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
  ②截至目前,威顿晶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2、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为双方参照标的公司净资产及前轮融资金额后协商确定,转让金额为2,0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2)该标的资产具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转让按照标的公司净资产及前轮融资金额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交易定价对应威顿晶磷整体估值约为173,500万元,交易定价为双方协商确定,结合威顿晶磷净资产及前轮融资金额,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威顿晶磷的部分股份,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威顿晶磷364.7550万股股份,持股占比5.4992%,通过“部分出售、部分持有”的策略,公司实现了灵活的资产配置与风险管控,既能实现部分收益提前兑现,优化资本结构,又保留了核心持股以共享标的公司成长红利。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业绩表现具有正面影响,本次交易发生后,同一标的最近连续12个月累计影响净利润8,662.10万元,本次交易单独影响净利润1,224.32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该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离任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陆磊先生的书面离任报告,陆磊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负责投资相关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陆磊先生离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陆磊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5,000股,离任后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要求,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陆磊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郭明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郭明升先生简历
  郭明升,1996年-2001年在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技术工程师,2001年-2005年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技术经理,2005年-2007年在华虹国际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任职技术经理,2007年-2009年在马来西亚Silterra任职干刻部部长,2009年-2010年在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任职高级专家工程师,2010年-2022年在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副厂长、销售副总裁,2023年-2025年在贵州威顿晶磷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首席执行官。2026年1月加入公司,任集团销售副总。
  截至本公告日,郭明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6)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将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起在公司内部对上述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8日至8月18日。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查,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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