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2026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 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较长,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