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38 公司简称:西藏珠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6-02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4日 至2026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6年9月3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 2026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巩先生 电话:021-66284908 邮箱:zhufengdb@zhufenggufen.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黄建荣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进行披露。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4日下午13: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采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及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中兴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 中兴华拟为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合计170万元,和2025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