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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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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
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关于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
  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19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注:(1)自2026年8月19日起,暂停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机构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如单日每个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2)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无金额限制。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限制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国泰,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19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已于2024年11月25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凯技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36元/股。高凯技术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以下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根据高凯技术发布的《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相关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为2025年8月20日(含)起至2026年8月19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8月20日(含)起至2026年9月16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26年9月17日(含)起至2027年9月16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四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2)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则对应日调整至该对应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一开放期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为2025年8月20日(含)起至2026年8月19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8月20日(含)起至2026年9月16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26年9月17日(含)起至2027年9月16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四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如在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0.01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5.1.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本基金转换业务开通情况
  ①本基金可支持转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产品。
  ②若涉及不同注册登记机构间的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5.3重要提示
  ①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相关公告及规定。如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④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⑤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6.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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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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