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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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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7,084,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提前赎回“北港转债”
  2026年1月22日,公司股价触发“北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北港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北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收市后,“北港转债”尚有22,135张未转股,公司已按101.1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且当期利息含税)对尚未转股“北港转债”进行全额赎回,支付赎回款2,238,512.55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17,084,480股,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4.87%被动稀释至51.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1.32%被动稀释至10.65%。赎回完成后,将无“北港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自2026年3月3日起,“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在深交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以及于202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北港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关于“北港转债”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4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6年8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孙凯、胡文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华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审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一2026年)》《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7,084,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6,332,589.44元,占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9%,占2026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04%。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7年8月16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项目预计不能按原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8年6月30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审议〈“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2026年半年度进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2026年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审议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及监管变动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90号文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A股股票50,561.797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8,954.71万元(以前年度使用225,868.81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23,085.9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当前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9,574.37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6,792.37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736.71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如下:
  ■
  注1:公司的募集资金总额3,599,999,996.24元,扣除部分费用32,076,313.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682.56元。
  注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六期)”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分别为18,690,285.30元、60,044,584.51元、38,015,918.64元和200,975,871.72元,金额共计317,726,660.17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24)第450A012599号”《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9月8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2024年5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4日,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和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均为协议甲方)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37.05万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126.9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3万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度产生手续费0.04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22386716607)进行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
  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表: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表)
  ■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6月实现净利润637,761,806.4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882,719.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517,898.17元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158,937,023.91元。
  3.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一2026年)》《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7,084,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6,332,589.44元,占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9%,占2026年1-6月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04%。
  4.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与股东保持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505,617,97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截至2026年6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6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7年8月16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及预计节约的财务费用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量随之增加,为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轻财务费用负担,同时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900万元。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拥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及足够的尚未使用的银行贷款信用额度,不存在逾期归还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轻财务费用负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审议文件;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予以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4年4月1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505,617,97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07.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7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目前,该项目码头水工工程及后方陆域配套工程已完成工程交工验收;仓库工程已完成90%,预计2026年9月完工;后方陆域码头设备正在开展施工,仓库工程设备正在开展招标工作。该募投项目配套的进出港公共航道及疏港交通设施因统筹安排的原因未按期开工,导致公共航道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为避免项目完工时航道不具备通航条件,公司相应延长了施工工期,并同步调整设备安装排期。同时,因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含危险品泊位,对安全、消防、危废处置、环保和应急管控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要求更高,消防及安全竣工验收手续涉及港口管理、海事、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联合评定,审批环节多、协调周期长,预计专项验收工作整体耗时较长,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目前实际项目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
  (二)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了保障该项目在后期能按时推行,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配备专业项目管理团队,制定详细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各个阶段建设任务的起止时间,并选派技术骨干驻场监造对设备制造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把控,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落实各项建设任务。此外,公司将提前做好风险管理,及时分析和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同时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专项工作。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审议文件;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深耕港口主业,推动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进,智慧绿色港口建设不断加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并荣获“2025交通运输品牌企业”“交通运输品牌建设卓越案例”等荣誉。现将2026年半年度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2026年上半年,公司加大外贸货源开发力度,攻坚竞争性货源市场,大力提升生产效率,推动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完成货物吞吐量1.67亿吨;营业收入完成35.86亿元,同比增长0.84%,利润总额完成7.84亿元,同比增长8.43%。
  巩固集装箱业务成效。加大外贸货源开发力度,精准抢抓冶炼及新能源产业扩产的契机,积极争取光伏玻璃、人造板材、钢材及钢铁制品等增量货源,持续拓宽货源渠道。上半年外贸箱量同比增长37.4%。持续优化航线网络布局,加密现有航线并增加运力投入,推动开通俄罗斯、越南流向航线,上半年新增2条航线,航线总数达102条,其中外贸63条,内贸39条。持续推进海铁联运业务,紧抓三峡水运新通道工程建设机遇,引导汽车零部件、化工品货源转移,拓宽海铁联运业务增量。
  巩固大宗散货集散中心地位。攻坚竞争性货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和装船效率,实现外贸出口石灰石“零的突破”。深耕腹地市场挖货源,持续深化头部贸易企业业务合作,不断夯实防城港国际煤炭中转枢纽功能。扩展滚装件杂业务,开通波斯湾滚装班轮航线,引导更多整车和工程机械货源通过北部湾港出口,上半年发运汽车和工程机械2,898辆,同比增长1,349%。
  全力推进高效衔接平陆运河货源组织工作。提前谋划江海联运货源,组建调研小组6个,赴百色、柳州等8个地市,走访客户174家,调研港口及水利枢纽19个,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客户的个性化运输需求,“定制化”设计江铁海多式联运物流产品,争取更多货源经北部湾港进出口。
  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有序推进江海联运体系建设,累计完成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至3号江海联运泊位和靠船设施改造工程等11个泊位改造项目;开工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以及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加快钦州勒沟作业区平陆运河海侧码头改造,力争年内实现勒沟作业区1号、2号泊位改造工程交工。加快推进项目竣工投产,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及南1-3号泊位工程环保仓库通过交工验收。
  二、强化数智赋能,提速智慧绿色港口建设
  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印发《2026年科技创新管理、智慧港口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全年重点任务、实施节点;编制《人工智能+北部湾港应用图谱》,明确2026一2027年AI场景落地指标与实施清单,加速智能识别、智能调度等技术规模化应用。全面推进自动化改造管理,覆盖65台码头设备自动化改造,散货卸船机、装车楼及集装箱远控改造取得阶段性突破。科技创新质效不断凸显,上半年获八桂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4项;绿色创新实践案例2项;港航大模型智能体创新应用大赛奖项4项,公司数字化创新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绿色港口建设取得新成效。下属企业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通过四星级“中国绿色港口”评定。高位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成立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港口码头的“六个一”要求,开展全面环境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港口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实现系统性提升。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要求,规范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经营管理层治理架构,其中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各治理主体履职边界、议事规则及决策权限,确保公司治理架构健全、运作规范。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紧扣证券监管政策动态,围绕公司治理长效机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梳理董事会职权范围,编制2026年版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推动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特征明显,具有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及经验等方面的互补性,为公司带来更全面、更多元的视角。上半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5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1次,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合规保障。
  四、厚植股东回报,彰显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严格依照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统编制全套利润分配实施申请材料。2025年度现金红利于2026年5月已顺利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派发现金0.08元,派发现金总额达2.01亿元。公司连续12年实施年度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并连续两年实施中期分红,累计分红金额约31.1亿元。
  上半年,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北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开展“北港转债”的提前赎回工作,并推动9.41亿元可转债转股。本次可转债赎回完成后,实现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2.94个百分点,进一步节约报表财务成本,公司2026年节约报表财务费用4,663万元,2027年节约2,289万元,合计6,952万元。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凝聚公司价值共识
  公司始终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明度,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积极搭建多元、立体沟通渠道,努力实现各层次投资者“全覆盖”,增进投资者沟通与认同。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应投资者真实关切,传播投资价值、引导合理预期。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电邮、互动易等方式畅通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渠道,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22项,回复率达100%。多措并举提升市场认可和公司投资价值,截至上半年末公司市值为270.08亿元,居广西上市公司前列。连续三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连续三年获此殊荣,彰显公司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卓越表现。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5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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