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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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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36 公司简称:传音控股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7,340.68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5,187.97万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094.76万元(含税)。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93%。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7,340.68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5,187.97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保持长期积极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094.7636万元(含税)。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93%。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分红条件为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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