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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5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0)。 关联董事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6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 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至8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9:00-10: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 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独立董事李光明先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至8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7-86051886 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6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 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 ● 投资金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新能源集团”)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伟明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1,500万新加坡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嘉伟新能源集团增资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关联方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璞骁”)增资不超过1,0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上海璞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49.35万美元,公司未与上海璞骁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伟明新加坡公司后续运营可能面临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一般企业经营风险。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嘉伟新能源集团适时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伟明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1,500万新加坡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嘉伟新能源集团(股权占比90%)增资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上海璞骁(股权占比10%)增资不超过1,0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璞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上海璞骁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未与上海璞骁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伟明新加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新加坡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持股90%,上海璞骁持股10%;业务性质为“各种产品的批发贸易、其他控股公司”,注册地址为“152 BEACH ROAD, #11-05, GATEWAY EAST, SINGAPORE”。公司下属嘉伟新能源集团与关联方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同比例进行增资。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新加坡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合计金额为不超过10,50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均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其中嘉伟新能源集团增资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上海璞骁增资不超过1,0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 (四)其他 截至目前,伟明新加坡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是为了满足伟明新加坡公司营运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参与同比例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伟明新加坡公司后续运营可能面临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一般企业经营风险。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关联董事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上海璞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49.35万美元,公司未与上海璞骁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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