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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确认,2026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7,822,156.71元,支付2025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95,210,378.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78,636,743.0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91,248,521.26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02,863,839.1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1,248,521.2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560,061,050股。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56,006,105.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确认,2026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7,822,156.71元,支付2025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95,210,378.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78,636,743.0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91,248,521.26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2,863,839.1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1,248,521.2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560,061,050股。 3.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56,006,105.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4.2026年半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综上,公司2026年半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56,006,105.00元。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0.41%,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三、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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