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日 至2026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议案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实际控制人戴保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0336588*1188 邮箱:ir@asrmicro.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 (二)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5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消费者服务,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于2026年4月因中国恒大集团相关审计项目对罗兵咸永道作出纪律处分。该处分牵涉历史审计项目,而除上述事项外,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其他对罗兵咸永道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罗兵咸永道的说明,其确认接受公司本次审计机构的委任不受上述事项的影响。 4、其他说明 由于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相关业务承接等前期流程正在推进过程中,预计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完成,如有任何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审计费用 罗兵咸永道根据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年度审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方面与罗兵咸永道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目的,考虑到罗兵咸永道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H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聘任事项的期限内全权处理聘任罗兵咸永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罗兵咸永道洽谈确定服务费、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以及续聘、解聘事宜等。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13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