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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李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拟补充预计与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属单位发生交易金额26,176.49万元。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段春宁先生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补充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26,176.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能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慧新 法定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12层 注册资本:20001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船舶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6,259.71万元;净资产:25,815.03万元;营业收入:11,448.95万元;净利润:4,447.6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国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义 法定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6层6048号 注册资本:56729.3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池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玩具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钟表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44,059.38万元;净资产:89,221.32万元;营业收入:27,126.57万元;净利润:26,308.2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3.国能科慧(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佩誉 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注册资本:36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28,886.02万元;净资产:368,832.59万元;营业收入:18,834.78万元;净利润:1,977.6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单位与公司均同受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上述关联单位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2026年8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单位发生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4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537,245.51元,转销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4,270,441.04元,增加公司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6,549,896.6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及方法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损失的;与对方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按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除单项减值测试外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需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 报告期末,公司对库存商品等存货情况进行清查后,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于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报告为依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预计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一)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分析,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5,061.58元。截止本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2,298,738.68元,均为公司热电分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存货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前期计提的树脂、糊树脂、电石、单体、液氯、盐酸等产品存货跌价准备44,270,441.04元随着产品的销售而转销。 2026年6月30日,因树脂、糊树脂等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592,307.09元。截止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5,554,064.10元。 四、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前期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6,549,896.65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2.65%,相应增加公司2026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6,549,896.65元。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名称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从业40多年,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5793421213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9,735万元。2020-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第五,位列内资所第一,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第六;2023年度排名全国第四;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250名、注册会计师2,363名、从业人员总数7,800余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名。 3.业务信息 天健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2025年度天健为75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和纪律处分5次,涉及从业人员119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项目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加入天健事务所,2026年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爱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10月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6年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芳芳,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0年加入天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4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立信,该单位为公司提供2024-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立信的情况。 (二)拟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天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天健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聘任天健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永昭阳)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永昭阳事务所于1987年在北京成立,是一家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咨询(投资并购、资本市场运作咨询、财务咨询、税收筹划)等方面服务的专业化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6年3月,共设立7家分所。业务范围为财务报表审计、税务鉴证审计、各种专项审计、验资审计,财务咨询、内控建设咨询服务、信息化咨询、企业绩效改进咨询,财政资金系统绩效评价等。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琴洁。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18名、注册会计师65名、从业人员总数1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名。 3.业务信息 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0.26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0.2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0348亿元;2025年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0.02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永昭阳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03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零次、行政处罚零次、监督管理措施零次、自律监管措施零次和纪律处分零次,涉及从业人员零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超(项目合伙人),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曾负责多家央国企、上市公司财报审计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24年加入中永昭阳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来,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中永昭阳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桂青,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永昭阳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聘请中永昭阳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该单位为公司提供2024-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立信的情况。 (二)拟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永昭阳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中永昭阳为公司 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中永昭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中永昭阳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意聘任中永昭阳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永昭阳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聘任中永昭阳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永昭阳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3年8月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融资租赁、金融咨询等各类金融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持续依托其专业金融服务赋能公司经营发展。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富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其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60.00%;中国神华占比40.00%。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富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1)2026年1-6月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147.20亿元,净资产424.88亿元,2026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9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4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21亿元。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表: 表1 ■ 表2 ■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风险管理情况及指标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 (3)其他事项 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关系为同受国家能源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应公司要求提供授信、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国有四大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下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对公司的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和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范围内,按照公司的要求或指示提供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 1.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包含法人账户透支)、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投资等金融产品及服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 2、通过资金结算系统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搭建资金结算网络,协助公司实现对其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3.办理公司内部转账结算,提供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4.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公司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为公司办理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电票集中管理服务及“国能票e融”产品; 7.吸收公司的存款; 8.对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9.承销或分销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 10.金融咨询服务: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11.其他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12.双方同意,在财务公司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可以向公司提供外汇存款、贷款、结算及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三)交易限额的规定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投资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42亿元人民币。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每年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不高于300万元人民币。 (四)协议期限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有权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评估情况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财务公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关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次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补选,王斌先生独立董事任期于2026年9月1日将满6年,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王斌先生任期届满前公司需补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王斌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斌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股东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蕾、施姣芬(合计持有公司1.13%的股份)联合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耀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耀忠先生的专业及经验满足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 李耀忠先生简历 李耀忠,男,汉族,196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在银川第二毛纺织厂财务科工作,历任记账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1990年6月进入宁夏自治区财政厅财科所工作,担任《宁夏财会》编辑,1994年2月至1998年11月在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项目主任、部门主任,1998年12月至2000年9月任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0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5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5月-2010年12月任华禹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2013年3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银川分所主任会计师。 其他职务: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夏银行外部董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李耀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4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8月3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8月3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8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无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3.00、4.00。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郭宗鹏 卜晓龙 联系电话:0952-3820080 传真:0952-3820083 电子邮箱:12013540@ceic.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5”,投票简称为“英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8月3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委托人为个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6-03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在公司308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关于公司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金融服务协议》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的议案》。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 力 特 公告编号:20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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