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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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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6-06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9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10%)。
  2026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公司董事长周祎、董事兼总经理邓伟军、时任副总经理姚开林、董事会秘书雷利民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也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方轶、时任财务总监王琪、副总经理肖波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分别减持了公司股份34,000股、95,000股、10,0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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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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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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