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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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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雷琦先生、李俊斌先生、曾勇发先生,独立董事李爱菊女士、郭莉女士、石安琴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雷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下属子公司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6,600万元对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6号)核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550,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7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1,970,40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479,593.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28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47.96万元,少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是受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影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6号)核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550,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7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1,970,40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479,593.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28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049.10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52.04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0.15万元(不含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0.15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尾数差是四舍入五所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788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可使用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可使用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6号)核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550,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7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1,970,40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479,593.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28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几内亚,项目实施环节对资金拨付的时效性要求极为严格。鉴于项目实施主体涉及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等香港子公司,将会涉及境外资金拨付的情况,若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款项支付,因跨境资金流动需履行外汇登记、资金出境审批等多项监管程序,整体流程周期较长,将难以满足项目现场对支付时效的实际需求;同时,受跨境外汇管控相关政策约束,直接以募集资金完成该类境外支付在实操层面确实存在客观困难。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相关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将前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炬申“)的全部下属子公司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6,600万元对海南炬申进行增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不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未发生变化,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6号)核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550,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7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1,970,40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479,593.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28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增加全资子公司海南炬申的全部下属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新增上述香港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公司将视情况以香港子公司为采购主体,对外采购甲板驳船、拖轮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设备,相关实施过程中将涉及境外资金使用情况。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香港炬申物流有限公司 ■ 2、香港炬丰航运有限公司 ■ 3、香港炬泰航运有限公司 ■ 4、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 ■ 5、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 ■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海南炬申增资26,6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海南炬申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增加至36,6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根据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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