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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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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JIA JITAO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5,802,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95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37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4,34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00,0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5,548,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40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3,9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4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3,9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4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780,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952%;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79%;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涵、荆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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