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持有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3,3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26.25%,已全部质押。 ● 控股股东债权债务的情况:渔阳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15日及2017年7月1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443,326,84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411,127,882股,当前质押率已达100%)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计融资18亿元。上述三笔质押均已超期未赎回(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4月17日及2020年4月20日)。 ● 本次公开竞价转让债权能否顺利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终能否成交、交易对价及交割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6年8月11日,公司收到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融)《关于公开竞价转让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2014年12月,公司原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天化集团)通过国有产权改制,实际控制人由贵州省国资委变更为自然人丁林洪。2016年,通过同一控制下的重组,赤天化集团成为渔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渔阳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为了偿还赤天化集团历史债务,渔阳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15日及2017年7月18日,将其持有的我公司合计443,326,840股(截至目前质押率已达100%)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计融资18亿元。上述三笔质押均已超期未赎回(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4月17日及2020年4月20日)。股票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17日及2017年7月20日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2017-042、2017-057)。 二、公开竞价转让债权情况 渔阳公司上述三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分别对应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长城国瑞证券恒通5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光证资管长城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两家券商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及通道方,实际出资人为长城国融。 因渔阳公司未按约偿还融资款项,长城国融拟于近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上述对渔阳公司的债权。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开竞价转让债权能否顺利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终能否成交、交易对价及交割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未触及股份权属变更。若未来债权转让完成且质权人依法实现质权,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潜在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