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部分达标、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亦部分达标,需回购注销未达标部分的限制性股票354,388股,涉及激励对象共45名,回购价格为8.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3,026,328.22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2026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354,388股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 3、因回购注销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43,659,765股变更为243,305,37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32.7538%被动增加至32.8015%,增加了0.0477%。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以内部发文通知的形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四)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245.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 (八)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九)2026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一)2026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部分达标、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亦部分达标,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未达标部分的限制性股票354,388股。 2、回购价格:8.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4,388股,涉及激励对象共45名,回购总金额为3,026,328.22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4,388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6年8月1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3,659,765股减少为243,305,37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的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从32.7538%被动增加至32.8015%,增加了0.0477%。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且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源”)。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鑫铂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66,797.75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70,417.53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子公司鑫铂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65,797.75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9,417.53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鑫铂新能源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00万元。公司为鑫铂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已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92,486.89万元,负债总额为161,649.42万元,净资产为30,837.4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386.42万元,利润总额-4,934.43万元,净利润-4,732.07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铂新能源的总资产为220,783.47万元,负债总额为192,258.51万元,净资产为28,524.96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520.90万元,利润总额-2,848.04万元,净利润-2,312.51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鑫铂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4、保证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新能源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生产经营需要,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370,417.5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1.43%,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上述担保金额不包含公司为开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电子借款借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