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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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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3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8月28日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5名。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权维先生、梁卫东先生、李全栋先生、陈青女士、杨威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8月28日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崔青莲女士、于敏女士、王旭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权维先生简历
  权维,男,1991年7月出生。美国爱荷华商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波士顿大学项目管理学硕士。现任北京清北仁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满心(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维梓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权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女士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梁卫东先生为梁梓女士的父亲。除此之外,权维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权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梁卫东先生简历
  梁卫东,男,1968年7月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首批实践导师,曾荣获“辽宁省十大青年企业家”“辽宁省五四奖章”“辽宁省劳动模范”“丹东市特等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辽宁天赐投资发展(集团)创始人,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梁卫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女士的父亲,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维梓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截至目前,梁卫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李全栋先生简历
  李全栋,男,1975年6月出生。东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事业部财务总监、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裁;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中心总经理;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李全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陈青女士简历
  陈青,女,1975年2月出生。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湖北省钟祥市财政局;现就职于湖北钟瑞祥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目前,陈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杨威女士简历
  杨威女士,1977年6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曾任:丹东新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步之跃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孔雀表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精密制造事业中心总经理;现任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烟台北极星钟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威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女士控制的公司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杨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崔青莲女士简历
  崔青莲,女,1965年1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本科学历,中国对外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营班子成员)、中国五矿美国矿产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中国企业总商会(CGCC)常务理事。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崔青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于敏女士简历
  于敏,女,1963年12月出生。辽宁大学工业经济系学士、中国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辽东学院丹东科技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科研处副处长、会计学教授、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于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旭女士简历
  王旭,女,1968年8月出生。辽宁工业大学机械设计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永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8日
  至2026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8月13日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27日 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联系电话:0415-4146825
  传 真:0415-4142821
  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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