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8月13日起,新增委托盈米基金销售景顺长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28393;C类02839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上述销售机构代销具体基金份额情况、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以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详见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树科技”,交易代码688836.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8月13日 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 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景顺,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8月12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775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2.2678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8月13日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8月13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3日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第二十三个自由 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自由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二十三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第二十三个自由开放期,下一个运作周期为第二十三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六个月。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自由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自由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在自由开放期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二十三个运作周期为2026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本次自由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自2026年8月21日起至2027年2月20日为本基金的第二十四个运作周期。 2、本次自由开放期的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及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赎回或份额支付后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剩余账户份额余额将由基金管理人代投资人发起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自由开放期内赎回本基金: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率为1.5%,对于持续持有期满7日(含)的投资者,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5.2场外非直销机构 ■ ■ ■ ■ ■ ■ ■ ■ ■ ■ ■ ■ ■ ■ ■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次自由开放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份额支付基数将在本基金2026年8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并自2026年9月起开始份额支付。 (一)对于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申购本基金的持有人,根据本基金的系统设定及规则安排,第二十四个运作周期支付时间说明如下: 1.2026年9月支付 2026年9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0月上半月支付金额到账 2.2026年10月支付 2026年10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3.2026年11月支付 2026年11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4.2026年12月支付 2026年12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7年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5.2027年1月支付 2027年1月29日支付基准日2027年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对于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申购本基金的持有人,2026年8月将不进行支付,但同样享有同等的投资收益,其投资收益将体现在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内。 (二)对于上一运作周期(即第二十三个运作周期)已经持有,且在本运作周期(即第二十四个运作周期)继续持有本基金的持有人,第二十四个运作周期支付时间说明如下: 1.2026年8月支付 2026年8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9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2.2026年9月支付 2026年9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0月上半月支付金额到账 3.2026年10月支付 2026年10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4.2026年11月支付 2026年11月30日支付基准日2026年1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5.2026年12月支付 2026年12月31日支付基准日2027年1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6.2027年1月支付 2027年1月29日支付基准日2027年2月初支付金额到账 本公告相关时间安排如遇2026年、2027年法定节假日,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具体业务办理安排以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同时: 1、本基金份额支付机制将导致投资人账户中每月末份额余额发生变动; 2、本基金份额支付计算为:投资人日历月末支付资产=份额支付基数×份额支付基准 份额支付基数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进行调整: (1)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进行调整;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在当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 (3)每年基金份额折算后进行调整。 3、本基金份额定期支付机制,在每日历月末将按照计算公式支付固定金额资产到投资人账户,而由于债券市场利率水平、宏观经济波动、资金供给以及市场情绪等方面影响导致基金组合价值可能面临一定波动,因此,在日历月末遇到上述市场极端情况时,为保证本基金支付金额的稳定性,本基金将有可能支付投资人期初所投资金本金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