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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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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6一06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00,142,61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14,842,772股股份后的1,485,29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48,529,984.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属于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81,076,003.83元,母公司的净利润487,369,006.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73,181,040.99元,扣除本期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股利148,529,984.00元及本期计提的盈余公积48,736,900.69元,2026年6月末未分配利润为4,263,283,163.22元。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提议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500,142,61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14,842,772股股份后的1,485,29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48,529,984.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四)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工程机械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大型化转型升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正处于产品结构优化、技术创新赋能,打造智能、新能源装备和矿山装备第二增长曲线的关键时期。为抓住智能化、绿色化改革浪潮,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需要保留必要的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智能制造、海外渠道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发展,以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综上所述,在兼顾考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前提下,制定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1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200.93亿元,负债131.2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7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33%。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254.44万元、18,627.83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83%、0.98%,均低于50%。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年度未来分红或下一年度使用,亦或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主营业务拓展、研发创新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落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并积极给予反馈。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不断扩展国内外市场规模,加大研发投入,以更高质量的产品及优异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升投资者的满足感。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 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山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香港”)出资500万雷亚尔(按当前汇率折算约99万美元)、3200万里拉(按当前汇率折算约70万美元)和130亿越南盾(按当前汇率折算约50万美元),分别在巴西、土耳其和越南设立全资附属公司;通过山推香港联合"SHANTUI EQUIPMENT”FE LLC(以下简称“山推乌兹”)共同出资3.68亿坚戈(按当前汇率折算约80万美元)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全资附属公司。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外设立全资附属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山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概况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日 (3)注册资本:70,200,000港元 (4)注册地:中国香港 (5)股东信息: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平台 2、山推乌兹公司概况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9月11日 (3)注册资本:1,000,000万苏姆 (4)注册地: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5)股东信息:山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主机及配件的销售、维修及售后 三、拟设立公司的情况 1、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本企业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 2、公司基本情况 2.1山推巴西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山推巴西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500万雷亚尔 (3)注册地址:巴西圣保罗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业务规划:工程机械主机、集团内各类主机及相关零部件进口、销售、服务、租赁等业务 (6)投资主体:山推香港以其自有资金一次性出资到位,出资500万雷亚尔(按当前汇率折算约99万美元),持股比例100%。 2.2山推土耳其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山推土耳其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3200万里拉 (3)注册地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主机、集团内各类主机及相关零部件进口、销售、服务、租赁等业务 (6)投资主体:山推股份以其自有资金通过增资山推香港后,由山推香港一次性出资到位,出资3200万里拉(按当前汇率折算约70万美元),持股比例100%。 2.3山推越南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山推越南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130亿越南盾 (3)注册地址:越南河内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主机、集团内各类主机及相关零部件进口、销售、服务、租赁等业务 (6)投资主体:山推股份以其自有资金通过增资山推香港后,由山推香港一次性出资到位,出资130亿越南盾(按当前汇率折算约50万美元),持股比例100%。 2.4山推哈萨克斯坦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山推哈萨克斯坦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3.68亿坚戈 (3)注册地址: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主机、集团内各类主机及相关零部件进口、销售、服务、租赁等业务 (6)投资主体:山推股份以其自有资金通过增资山推香港后,由山推香港一次性出资到位,出资3.6432亿坚戈(按当前汇率折算约79.2万美元),持股比例99%;山推乌兹以其自有资金一次性出资到位,出资0.0368亿坚戈(按当前汇率折算约0.8万美元),持股比例1%。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巴西、土耳其、越南以及哈萨克斯坦市场业务,促进公司与上述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山推股份以及山推乌兹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管理风险,公司在巴西、土耳其、越南以及哈萨克斯坦设立全资附属公司后,因与所在国家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管理理念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存在因法律、政策变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跨国管理难度增加带来的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完善境外附属公司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控制境外业务风险,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设立巴西、土耳其、越南以及哈萨克斯坦全资附属公司,可能会面对当地经济形势的变幻、市场竞争环境的恶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市场因素。 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境外附属公司所在市场环境变化,尤其是行业市场变化态势,及时预警风险,快速做出反应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3)汇率风险,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汇兑损益。 应对措施:紧盯全球金融市场和国家相关汇率及其他相关政策,加快回收货款,缩短货款回收期、采用信用保险等避险工具保障出口收汇安全。另外,通过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加强贸易融资、开展远期结售汇等锁汇业务,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贸易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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