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本行三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薛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0人,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增补本行非执行董事 1.01议案名称:增补陆水琴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增补钱锋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修订《股权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追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吸收合并泰州高港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涉及关联方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本行股份328,619,497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蓓蓓、董椰檬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