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6-02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电话及互联网通讯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成显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福清市江阴镇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整体发展布局的考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福清市江阴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并通过该公司拟投资建设“景晟(福建)新材料聚丙烯深加工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事宜。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景晟(福建)新材料聚丙烯深加工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 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改性聚丙烯生产线20条,其中1500kg/h生产线(95型)10条,750kg/h生产线(75型)10条。 4、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投资总额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赠与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改性塑料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公司建设成本支出,便于公司后续项目建设更快开展,公司关联方福建源中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公司签署《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可用于改性塑料生产的设备资产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 本次关联方拟无偿赠与公司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 鉴于本次为关联方无偿赠与,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及承担任何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以2026年8月账面价值为基准日作为资产价值确认依据。公司已充分核查标的资产权属、资产状况、账务材料,确认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能够公允反映资产当前实际价值,本次资产价值确认方式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受赠资产主要用于公司改性塑料业务生产,有利于减少公司建设成本支出,便于公司后续项目建设更快开展,避免同业竞争,体现了公司实控人及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翁冠枢先生、翁瑶焜女士、郑朝晖先生、李忠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赠与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福州市罗源县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整体发展布局的考量,公司拟以实物及现金出资(实物为审议事项二中关联方赠与资产)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并通过该公司拟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事宜。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同样将进行改性塑料相关建设、生产与销售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 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改性聚丙烯生产线10条, 为400~1200kg/h生产线(75型)。 4、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投资总额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福清市江阴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并通过该公司拟投资建设“景晟(福建)新材料聚丙烯深加工项目”;拟以实物及现金出资2,000万元在福州市罗源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并通过该公司拟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两个项目均为拟从事改性塑料新材料领域生产与销售。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以下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业务协同与整合性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环保业务,本次投资布局改性塑料新材料领域,两类业务产业属性、运营模式等差异较大。若公司新材料领域专业人员、技术储备能力及新材料行业研判能力不足,业务融合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业务协同不足、资源整合低效、管理适配性差等整合性风险,可能引发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经营风险。 2、行业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改性塑料新材料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周期性特征显著,当前行业新增产能持续释放、终端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销售价格高度依附原油及各类化工原料等上游大宗商品行情,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能源走势、宏观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项目生产成本管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项目无法适配行业周期、持续优化产品工艺、贴合下游市场需求,将削弱产品市场竞争力,存在盈利波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客户及订单风险 本次设立子公司及拟投资的改性塑料新材料相关项目尚在筹备阶段,市场积淀与客户资源相对薄弱。后续客户拓展、订单获取及落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际订单规模、订单落地时间及收入实现情况可能受到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订单获取及项目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福清市江阴镇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整体发展布局的考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福清市江阴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并通过该公司拟投资建设“景晟(福建)新材料聚丙烯深加工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福州市罗源县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实物及现金出资2,000万元在福州市罗源县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并通过该公司拟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工业区福建中景石化有限公司办公楼3层(自贸试验区内)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2、注册地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北路17号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实物及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物出资额最终以实物资产评估值为准) 实物出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上述资产由公司关联方福建源中源科技有限公司无偿赠与公司,可用于改性塑料业务生产。 7、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景晟(福建)新材料聚丙烯深加工项目 1、项目名称:景晟(福建)新材料聚丙烯深加工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 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改性聚丙烯生产线20条,其中1500kg/h生产线(95型)10条,750kg/h生产线(75型)10条。 4、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投资总额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二)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1、项目名称: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 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改性聚丙烯生产线10条,为400~1200kg/h生产线(75型)。 4、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投资总额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市场与行业可行性 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及“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不断推进,改性设备及技术不断成熟,改性塑料工业体系亦不断完善,大大促进了塑料加工业的升级与发展。从改性塑料技术诞生至今,改性塑料因为其稳定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器、航天和新能源等领域。目前加入添加剂仍是制造改性塑料的主流手段。改性塑料中应用最广泛的是聚丙烯(PP)。改性聚丙烯材料,是基于聚丙烯原料对其性能和其他方面的一些改进,如增强聚丙烯材料的冲击、拉伸强度、弹性等。聚丙烯深加工塑料主要是通过接枝改性、共聚改性、交联改性、共混改性等方式获得。聚丙烯材料通过改性使其具备阻燃、抗静电、抗菌、耐候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家电、体育用品、医疗、汽车、工业零部件等领域。 (2)企业发展与效益可行性 公司基于对未来产业布局和市场发展趋势的深度理解,加快外延式发展,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改性塑料聚丙烯,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该项目若成功量产,未来将有助于培育公司业务第二增长曲线。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材料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也是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新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是推动工业制造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改性塑料作为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是我国化工新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亦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并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持该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及产业政策,为改性塑料行业及相关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着改性塑料应用范围、应用场景的增长,改性塑料市场需求及市场空间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立足中长期发展战略、兼顾企业长远经营利益作出的重要布局决策。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聚焦改性塑料行业,开展改性聚丙烯塑料研发生产,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布局、培育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截至目前,新设全资子公司相关工作尚在筹备阶段,后续需经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成立。子公司成立后未来的经营情况或将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化、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还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 关联方无偿赠与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改性塑料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公司建设成本支出,便于公司后续项目建设更快开展,公司关联方福建源中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源中源”)拟与公司签署《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可用于改性塑料生产的设备资产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 2、关联关系说明 福建源中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控人翁声锦、何从夫妇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该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受赠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赠与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3、主营业务概况 福建源中源主要从事塑料助剂与母料的技术研发与生产。 4、资信状况 福建源中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方拟无偿赠与公司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上述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鉴于本次为关联方无偿赠与,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及承担任何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以2026年8月账面价值为基准日作为资产价值确认依据。公司已充分核查标的资产权属、资产状况、账务材料,确认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能够公允反映资产当前实际价值,本次资产价值确认方式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赠资产主要用于公司改性塑料业务生产,有利于减少公司建设成本支出,便于公司后续项目建设更快开展,避免同业竞争,体现了公司实控人及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受赠资产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