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国荣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董事虞虹女士、职工董事陶晓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卞亚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晓红女士、文锦姣女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