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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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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8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2026年7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7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2026年7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376.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31.8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845.02万元。前述累计诉讼案件中,多数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房地产领域常见纠纷类型。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8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近期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个交易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一)广发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3,500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268号南平云澜59套住宅、8间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发来的《贷款利息催收通知书》,根据公司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于2025年12月3日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3,500万元,期限12月。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公司应按期(每季第一个月的21日前)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支付利息,公司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未支付上期利息,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特此发函,通知公司立即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支付已累欠利息共计310,014.03元。
  (二)浦发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涉及以下担保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建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三木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2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三木建发、福州轻工分别收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发来的《催收函》,公司、长乐三木置业分别收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发来的《履行担保责任催收函》,具体内容如下:
  1、三木建发分别于2026年1月14日、1月19日、3月19日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三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根据约定,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已经依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向三木建发发放6,080万元贷款,三木建发提供80万元保证金质押。截至本函发送之日,三木建发尚未支付上述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756,622.23元。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特此致函,望三木建发在收到本催收函后的5日内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清偿上述欠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计至实际付款日止的利息及罚息,望公司及长乐三木置业收到本催收函后立即履行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责任。
  2、福州轻工于2026年3月2日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根据约定,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已经依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截至本函发送之日,福州轻工尚未补足《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项下之保证金2,112.64万元。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特此致函,望福州轻工在收到本催收函后的5日内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补足上述保证金2,112.6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计至实际付款日止的利息及罚息。
  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已就上述与福州轻工之间的信用证纠纷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89号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三木建发、福州轻工均尚未偿还上述相关借款、利息,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相关债务已逾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三木建发、福州轻工可能会面临支付罚息、违约金等情况,同时公司子公司为三木集团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三木建发、福州轻工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可能导致代为清偿相关债务。上述逾期担保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合计8,29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79%。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三木建发、福州轻工尽快完成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并将对三木建发、福州轻工上述借款支付事宜及时跟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35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8,244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728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32,3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3.27%。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逾期担保金额(本金及利息)为34,45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5.5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8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约2,113.4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就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陈健、廖星华之间的信用证纠纷,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本案将于2026年9月8日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闽0103民初8453号。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一: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告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健
  被告四:廖星华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福州轻工立即向原告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支付信用证敞口金额21,126,431.62元并支付罚息(罚息按《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约定标准,自垫付之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令福州轻工就案涉信用证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并立即清偿;
  (3)判令公司对福州轻工上述债务在债权本金最高余额2,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等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陈健、廖星华对福州轻工上述债务在债权本金最高余额2,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等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福州轻工承担律师费8,000元;
  (6)本案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公告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7)标的总额:21,134,431.62元(暂计至2026年7月15日)。
  3、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1月12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州轻工签订《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5122400000509),约定融资额度金额为2,2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2月24日。
  2026年1月12日、13日,公司、陈健、廖星华分别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债权本金最高余额2,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费用等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2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州轻工签订《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编号:43012026280118),开证金额为人民币27,712,875元,保证金比例为24.394%(金额7,098,519元),同时双方签订了《保证金质押合同》。次日,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依约开立信用证。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7),披露福州轻工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因福州轻工涉及重大诉讼,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于2026年7月17日向福州轻工发出《补足保证金通知书》,要求其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信用证项下保证金补足至100%。福州轻工至今未依约补充保证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8,376.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3%。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并将依法履行诉讼程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传票》[(2026)闽0103民初8453号];
  2、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闽0103民初8453号];
  3、《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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