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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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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英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2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47,857,78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75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088,856,88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7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62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59,000,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68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加纳塔马利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0,958,8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7%;反对16,195,6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5%;弃权703,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阿斯塔纳能源生态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0,939,7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1%;反对16,211,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9%;弃权706,9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平,朱星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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