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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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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臻宝科技”)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臻宝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母公司臻宝科技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并对部分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2.2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993.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6.4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47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0,724.78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已就前述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调整以母公司臻宝科技作为新增实施主体,暂不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公司同保荐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后,公司将结合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与实际资金使用需求,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由全资子公司臻宝半导体划转至臻宝科技。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事项,系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事项,系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6号研发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7日
  至2026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网》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6号研发楼2楼证券与风险控制部
  (三)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与风险控制部。
  6、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5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6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到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与风险控制部
  联系电话:023-6863 6693
  传真:023-6863 6693
  电子邮箱:ir@genori.com.cn
  邮政编码:401326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6号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审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股东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中,第1至第1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制定和修订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9号)同意注册,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臻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2.2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993.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6.4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47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遴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方监管协议签署及后续相关事宜。
  2026年6月18日,臻宝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008222920018758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臻宝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母公司臻宝科技为共同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工作。
  基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安排,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2026年8月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已于2026年6月18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根据原协议,甲方已在乙方下辖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00082229200187586,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超额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现因甲方新增为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臻宝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为规范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原协议第一条第一款中关于专户用途的约定:“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超额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变更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臻宝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承诺对该专户内用于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臻宝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分项核算,分别建立台账进行管理,确保各类资金的收支、存放和使用情况可清晰追溯。
  3、甲、乙、丙三方确认,本次调整不涉及前述专户开户行、账号及资金监管方式的变更。
  4、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原协议执行。
  5、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实施周期:根据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规划,公司募投项目拟分三至四年投入。
  ● 阶段性现金管理方案: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是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阶段性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及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81,061.3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75,185.06万元,各项具体投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项目拟在重庆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期为4年,项目开展将按照土地购置、场地建造及装修、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调配及培训和投入生产进度来安排,具体如下表:
  ■
  注:T代表项目开始时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重庆西彭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庆臻宝实业有限公司半导体新材料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已陆续完成部分厂区的建设及装修,同步开展生产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工作;三期生产基地A厂区已正式投入使用,B厂区建设装修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精密零部件加工及表面处理产能。
  (二)臻宝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30,274.4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8,166.56万元,各项具体投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项目拟在重庆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开展将按照土地购置及建造装修、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调配及培训和产品技术研发进度来安排,具体如下表:
  ■
  注:T代表项目开始时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部分研发方向的项目立项、设备进场与安装调试及人员配置;半导体刻蚀设备用静电卡盘、特殊涂层材料及涂层技术等研发项目正处于关键研发攻坚阶段。
  (三)上海臻宝半导体装备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7,000.6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6,400.68万元,各项具体投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项目拟在上海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开展将按照场地租赁、场地装修、软硬件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调配及培训和产品技术研发进度来安排,具体如下表:
  ■
  注:T代表项目开始时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上海研发中心场地租赁及装修工作。ESC静电卡盘高精密加工与掩膜喷砂技术、TCP Windows特殊涂层、氮化铝加热盘等研发方向已完成立项,同步开展研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人员配置,相关项目已步入关键研发攻坚阶段。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方案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规划,部分募集资金在项目分阶段投入前将产生阶段性闲置。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短期财务收益,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资金来源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2.2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993.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16.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477.08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0,724.7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现金管理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等),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且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2、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符合资格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者协议、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视同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8月6日起至2027年8月5日。在使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周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2.2600万股,发行价格为44.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993.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6.4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47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0,724.78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3、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固定资产、外包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和水电服务等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7 证券简称:臻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2.2600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5号)审验确认。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27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46.7696万股变更为15,529.029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646.7696万元变更为15,529.0296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将《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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