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A1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及会议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长王葵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8人,列席3人,董事刘安仓、杜大明、周奕、李来龙、李进、曹欣、高国勤、丁旭春、王剑锋、寇尧洲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夏清、张丽英、张守文、党英、张羡崇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梅生伟列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文明刚列席了会议;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本次股东会审议前,第1项议案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卞昊、史津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