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况 公司于近日收悉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 冀 0133 清申1号】,法院裁定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凯化工”)强制清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基本情况 瑞凯化工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持股 51.0044%,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48.9956%。 此前经赵县法院一审判决解散瑞凯化工,石家庄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三、本次强制清算申请及法院裁定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判决解散后,清算义务人应于解散事由出现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逾期未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裁定自2026年8月4日起生效。 四、本次强制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清算将清查资产、清偿债务等,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最终以清算结果为准。 2、瑞凯化工已停止经营,也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清算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股东身份配合法院及清算组开展工作,跟进清算进程。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最终以清算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冀0133清申1号。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