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蜂巢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投资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及时将足额的申购款项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造成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无法实施时,由此造成的责任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 基金代销机构
  蜂巢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6年8月7日起在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规则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