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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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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5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及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其中,对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表决结果如下: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数为989,098,54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0%,议案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存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股份991,478,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4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977,499,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90%。5名股东授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为行使投票权,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13,978,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4人,代表股份15,070,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5%。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部分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关于中标项目出资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5、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6,564,176股,回避表决776,564,176股;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97,537股,回避表决92,497,537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黄方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田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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