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1日,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026年8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763,7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66,808,748股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5元/股,最低价为12.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831.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总裁徐农先生、资深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David Fan(范湘龙)先生、资深副总裁郑晓裔女士、财务总监倪暖女士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煜、胡家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