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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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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6年8月5日起,工商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8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工商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工商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工商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6年8月5日起,宁波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8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手机APP等个人投资者交易渠道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宁波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宁波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宁波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宁波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宁波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关于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8月5日(含)起暂停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万元(含)(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自2026年8月11日(含)起,将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万元(含)”的限制。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7月3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8月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或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26年8月4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启瑞港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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