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增律师、杨俊谦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