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2.7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9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290,000股变为410,94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1,290,000元变为410,941,000元。 二、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为拓展机器人业务领域,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经营范围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至2026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股东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8月1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电子邮箱:zhengquan@echom.com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