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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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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64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简称:中矿JLC3
  ● 股票期权代码:037981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8月3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243.70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9.80元/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191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243.70万份(以下简称“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2.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243.70万份。
  3.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91人。
  4. 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59.80元/份。
  5. 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列表格所示:
  ■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各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分批次办理行权事宜: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行权期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该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确认的、且扣除当年因股权激励计划而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激励对象在某个行权期内,公司对应的考核区间业绩水平未达到该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该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当期计划行权的对应份额。
  4.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各行权期对应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标准系数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若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激励对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经过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98人调整为19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中矿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981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8月3日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
  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7月20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 标的股价: 44.10元/股(2026年7月20日收盘价)
  2.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 历史波动率:62.1228%、52.6614%、50.8120%(分别采用公司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4. 无风险利率: 1.1441%、1.2645%、1.2887%(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243.70万份,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有关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
  注:1. 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权数量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 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将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65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8月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89.3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9.90元/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登记人数:184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89.30万股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情况
  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2.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89.30万股。
  3. 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人数:184人。
  4.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9.90元/股。
  5. 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列表格所示:
  ■
  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解除限售期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该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确认的、且扣除当年因股权激励计划而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某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该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各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标准系数如下表所示:
  ■
  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若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激励对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经过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04人调整为19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在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考虑到外籍员工办理后续事务的便利度和交款意愿等因素,13名外籍员工放弃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7人调整为18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核查,公司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曾向阳先生、张银芳女士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其对公司股票的交易决策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宜导致上述人员证券数量变动属于豁免情形,不构成短线交易。
  五、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7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52082_A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23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支行开立的321300100100208234银行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共计184名贵公司员工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236,000,700.00元。”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0日,上市日为2026年8月7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1,491,877股增加至729,384,87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14.96%变更为14.8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729,384,877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6274元/股,整体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十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89.30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解除限售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有关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
  注:1. 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 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将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十二、备查文件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52082_A01号);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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