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自2026年8月3日起,本公司将新增上述销售机构为融通中证诚通央企ESG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代办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 二、咨询方式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cicc.com/ 客服电话:400-820-9068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dfzq.com.cn 客服电话:95503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 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自2026年8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 ETF 新增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为准。 一、适用基金 ■ 二、咨询方式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cicc.com/ 客服电话:400-820-906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26年8月3日起,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二、费率优惠内容 1.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如有)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和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交易所场内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及基金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结束日期以上述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相关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其他提示 1.投资者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融通基金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程序和业务规则详见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新增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 投资者也可通过访问融通基金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