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宏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徐宏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宏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徐宏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条件;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5~3亿元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宏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徐宏先生不存在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暂无在上述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后续拟在本次回购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徐宏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