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旗下基金风险评价方法说明 (一)主要依据与目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的风险评价工作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目的是为了规范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二)基金风险等级 基金风险评价结果以基金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风险包括以下五个等级:R1、R2、R3、R4、R5。 (三)投资者风险偏好与基金风险等级匹配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更新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收入情况、投资目标、风险偏好、投资经历等要素,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将投资者划分为“C1”、“C2”、“C3”、“C4”、“C5”五个类别。其中,投资者与产品应按如下原则匹配: ■ 二、基金风险评价结果 ■ 三、重要提示 本次基金风险评价结果将于2026年8月6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一日 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8月0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一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 提示公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财通福盛多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财通福盛混合LOF,交易代码:50103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2026年7月31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 提示公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财通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财通科创LOF,交易代码:50108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2026年7月31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