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规则,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按月汇总披露。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外币担保金额根据担保生效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 截至2026年7月末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7月新增担保的基本情况 1、根据控股子公司F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泛盈泰国”)经营需要,为保障其海外项目顺利实施,2026年7月,公司为泛盈泰国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合计人民币11,645.30万元,具体涵盖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公司承担上述保函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具体担保期限以各笔保函约定为准,泛盈泰国对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全资子公司泛盈柏诚贸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盈无锡”)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泛盈无锡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000.00万元,泛盈无锡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决策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利率成本等综合因素决定向金融机构有选择的申请融资,签署法律合同等相关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和董事会预计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截至2026年7月末,公司2026年预计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财务数据 ■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上述被担保方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泛盈泰国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二)为泛盈无锡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保证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泛盈柏诚贸易(无锡)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8,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是否有提供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系更好地支持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末,公司已提供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为42,901.94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为42,901.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过建廷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雨钊、常桂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