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2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 注: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不包含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的数量。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