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7.85元/股;2026年7月20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8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贷款用途: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项目所需资金与相关费用提供融资支持。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