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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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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968,702,83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3,114,624.14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22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参照QFII执行。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统一按股息红利所得的1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8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忠阳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因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陈忠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陈忠阳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忠阳先生任期于2026年7月31日已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由于陈忠阳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忠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忠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也无任何与离任相关需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注意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亦无任何意见分歧。其离任后将基于诚信原则妥善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陈忠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忠阳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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